【原文】
万章问曰:“或曰:‘百里奚自鬻于秦养牲者,五羊之皮,食牛,以要秦穆公。’信乎?”
孟子曰:“否,不然。好事者为之也。百里奚,虞人也。晋人以垂棘之璧与屈产之乘,假道于虞以伐虢。宫之奇谏,百里奚不谏。知虞公之不可谏而去,之秦,年已七十矣,曾不知以食牛干秦穆公之为污也,可谓智乎?不可谏而不谏,可谓不智乎?知虞公之将亡而先去之,不可谓不智也。时举于秦,知穆公之可与有行也而相之,可谓不智乎?相秦而显其君于天下,可传于后世,不贤而能之乎?自鬻以成其君,乡党自好者不为,而谓贤者为之乎?”
【注释】
1.百里奚:人名,虞国大夫,虞灭后被转卖到楚国,秦穆公听说他有贤才,遂以五张羊皮的代价将他赎出,任命他为秦国大夫。在他的辅佐下,秦穆公成就了春秋霸业。
2.鬻:(yu育)《左传·昭公十四年》:“鲋也鬻狱。”《国语·齐语》:“市贱鬻贵。”这里用为卖,出售之意。
3.秦穆公:(?——前621年)春秋时秦国君,名任好。
4.虞:(yu鱼)周初所封诸侯国名,在今山西平陆东北。
5.虢:(guo国)周朝诸侯国名,在今山西平陆县境。
6.宫之奇:虞国大夫。
7.干:《诗"王风"中谷有蓷》:“中谷有蓷,暵其干矣。”《诗"鄘风"干旄》:“孑孑干旄,在浚之郊。”《诗·小雅·采芑》:“师干之试。”《论语·为政》:“子张学干禄。”《庄子·徐无鬼》:“其欲干酒肉之味邪?”《孟子·公孙丑下》:“识其不可,然且至,则是干泽也。”《荀子·议兵》:“皆干赏蹈利之兵也。”这里用为求取之意。
8.举:《左传"襄公三年》:“建一官而三物成,能举善也。”《论语·为政》:“举直错诸枉,则民服。”《孟子"告子下》:“傅说举于版筑之间。”《后汉书·张衡传》:“举孝廉不行。”这里用为选拔、举荐之意。
【译文】
万章问:“有人说,百里奚把自己卖给秦国饲养牲畜的人,得到五张羊皮,去跟人家放牛,以此求取秦穆公的使用,你相信这件事吗?”
孟子说:“不,不是这样的,这是好事之徒编造出来的。百里奚是虞国人,晋国人用垂棘产的璧玉和屈地产的良马为礼物,向虞国借路以便去征伐虢国。宫之奇劝谏虞君,百里奚不劝谏,因为他知道虞君是劝谏不了的于是就离去了。他到秦国时,已有七十岁了,竟然不知道以养牛的方式去求秦穆公是一种卑劣的方式?这能说是明智吗?知道不可劝谏而不劝谏,能说是不明智吗?知道虞君将要毁亡而事先离开他,就不可以说不明智了。当时在秦国被选荐,知道秦穆公是个有作为的人而辅佐,难道说不明智吗?辅佐秦国而使秦国的君主扬名于天下,能留传于后代,不贤明能做到这样吗?卖掉自己以成就君主,连一般乡党中清白的人都不肯干,怎么能说贤者倒肯这样干呢?”
【赏析】
“孝”即是继承先辈之志,百里奚继承了没有呢?百里奚之不劝谏虞君,然后又离开虞国,他的这种行为方式对吗?孟子叙述了百里奚的三个明智之举:知道昏庸糊涂的虞君不可劝而不劝,一智;知道虞将亡而先离去,二智;知道秦穆公有作为而辅佐之,三智。智属知,贤属能,知而不能,不可为贤,百里奚辅佐秦穆公而扬名天下,是其又知又能,故可称为贤明之才。也就是说,百里奚并不是为了自己的功名富贵而去辅佐秦穆公的,更不是为了自己而卖身为奴去求取富贵的。当时晋国强大,无国能比,而晋国的强大是以牺牲人民利益为基础的,故百里奚只能去辅佐秦国而以对抗晋国,是为了广大人民的利益。所以,百里奚的背弃虞国的行为方式是对的,是犹若伊尹之辅佐商汤王的行为方式。在当时的条件下,只有如此,才能使广大人民得到暂时的休养生息。
本章是最后一篇,因此亦有总结之意,“孝”字,归根究底,乃是继承先辈的道路之意,那么,怎么样继承,用什么行为方式继承,这里面的文章就多了。所以本篇举出这些例子,目的就在于说明,在继承先辈之志和先辈的道路问题上,有着不同的行为方式,采取什么样的行为方式,就会有什么样的后果,所以,一个人在行为方式上,不可不慎。
这与孔子所谈的要用智慧(智),要用诚信(信),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礼),选择最佳行为方式(义),建立人与人之间相互亲爱的关系(仁)一样,即在遵守一定的社会行为规范时,一定要选择最佳行为方式,如果所作所为不是最佳行为方式,也就达不到目的。人的行为方式多种多样,没有定规,尤其在人与人之间相处相行为时,更难说清楚。因为每个人都站在自己的立场和角度上去评价自己和别人的行为方式,而很少站在别人的立场和角度上去评价,所以孔子和孟子等,只有依靠一个个例子来说明人的行为方式是否正确。人走在自己的人生道路上,并不是想怎么走就怎么走,因为每个人的人生道路上都充满着艰难险阻和温柔富贵的陷阱,某一个行为方式不对,就有可能走上另一条道路,从而背离了自己的人生目标,所以,行为方式问题就是人生道路上很重要的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