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逸(1)民:伯夷、叔齐、虞仲(2)、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子曰:“不降其志,不辱其身,伯夷、叔齐与?”谓柳下惠、少连,“降志辱身矣,言中伦,行中虑,其斯而已矣。”谓虞仲、夷逸,“隐居放(3)言,身中清,废中权。”“我则异于是,无可无不可。”【注释】
(1)逸:同“佚”,散失、遗弃。(2)虞仲、夷逸、朱张、少连:此四人身世无从考,从文中意思看,当是没落贵族。
(3)放:放置,不再谈论世事。
【译文】
被遗落的人有:伯夷、叔齐、虞仲、夷逸、朱张、柳下惠、少连。孔子说:“不降低自己的意志,不屈辱自己的身分,这是伯夷叔齐吧。”说柳下惠、少连是“被迫降低自己的意志,屈辱自己的身分,但说话合乎伦理,行为合乎人心。”说虞仲、夷逸“过着隐居的生活,说话很随便,能洁身自爱,离开官位合乎权宜。”“我却同这些人不同,可以这样做,也可以那样做。”【赏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