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贡曰:“管仲非仁者与?桓公杀公子纠,不能死,又相之。”子曰:“管仲相桓公,霸诸侯,一匡天下,民到于今受其赐。微(1)管仲,吾其被发左衽(2)矣。岂若匹夫匹妇之为谅(3)也,自经(4)于沟渎(5)而莫之知也。”【注释】
(1)微:无,没有。(2)被发左衽:被,同“披”。衽,衣襟。“被发左衽”是当时的夷狄之俗。
(3)谅:遵守信用。这里指小节小信。
(4)自经:上吊自杀。
(5)渎:小沟渠。
【译文】
子贡问:“管仲不能算是仁人了吧?桓公杀了公子纠,他不能为公子纠殉死,反而做了齐桓公的宰相。”孔子说:“管仲辅佐桓公,称霸诸侯,匡正了天下,老百姓到了今天还享受到他的好处。如果没有管仲,恐怕我们也要披散着头发,衣襟向左开了。哪能像普通百姓那样恪守小节,自杀在小山沟里,而谁也不知道呀。”【赏析】
本章和上一章都是评价管仲。孔子也曾在别的章节中说到管仲的不是之处,但总的来说,他肯定了管仲有仁德。根本原因就在于管仲“尊王攘夷”,反对使用暴力,而且阻止了齐鲁之地被“夷化”的可能。孔子认为,像管仲这样有仁德的人,不必像匹夫匹妇那样,斤斤计较他的节操与信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