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文】
子曰:“法语之言(1),能无从乎?改之为贵。巽与之言(2),能无说(3)乎?绎(4)之为贵。说而不绎,从而不改,吾末(5)如之何也已矣。”【注释】
(1)法语之言:法,指礼仪规则。这里指以礼法规则正言规劝。(2)巽与之言:巽,恭顺,谦逊。与,称许,赞许。这里指恭顺赞许的话。
(3)说:音yuè,同“悦”。
(4)绎:原义为“抽丝”,这里指推究,追求,分析,鉴别。
(5)末:没有。
【译文】
孔子说:“符合礼法的正言规劝,谁能不听从呢?但(只有按它来)改正自己的错误才是可贵的。恭顺赞许的话,谁能听了不高兴呢?但只有认真推究它(的真伪是非),才是可贵的。只是高兴而不去分析,只是表示听从而不改正错误,(对这样的人)我拿他实在是没有办法了。”【赏析】
这里讲的第一层意见是言行一致的问题。听从那些符合礼法的话只是问题的一方面,而真正依照礼法的规定去改正自己的错误,才是问题的实质。第二层的意思是忠言逆耳,而顺耳之言的是非真伪,则应加以仔细辨别。对于孔子所讲的这两点,我们今天还应借鉴它,按照这样的原则去办事。